《重庆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2021—2025年)》《重庆市中心城区市管道路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广告总规》和《市管道路广告详规》)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为使政策内涵透明,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依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和住建部提出的相关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市城市管理局会同规划、建设、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编制了《广告总规》和《市管道路广告详规》。两个规划按规定广泛听取了有关部门、中心城区各区和广告协会的意见,并履行了有关程序。2021年8月18日经重庆市规划委员会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修改完善后,12月30日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重庆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等。
三、出台目的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城市工作“一定要抓住城市管理和服务这个重点,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重庆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规定,为进一步推动中心城区户外广告合理布局、分类规范、协调美观,促进户外广告品质提升,特编制并出台《广告总规》和《市管道路广告详规》。
四、主要内容
(一)《广告总规》。
1.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范围(含两江新区和重庆高新区),总面积5473平方公里。
2. 规划年限。2021—2025年。
3. 目标定位。规划提出了“展国际形象、显重庆特色,塑城市气质、绘美好生活”的目标定位。
4. 规划主要内容。按照问题导向的思路,采取定类型、定范围、定原则、定机制的“四定”原则进行总体控制。
⑴划定控制分区。统筹考虑空间环境和用地功能,划定户外广告展示区、控制区和禁止设置区三大控制分区,并按照行政区、片区进行逐级细化,优化户外广告设置布局。其中,展示区主要包括商圈、商务区、专业市场和会展中心等区域,控制区主要包括交通枢纽场站、展示区周边等区域。
⑵提出禁止条款。禁止设置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禁止在城市中心区内设置高立柱T型等广告。
⑶制定墙面广告管控细则。展示区、控制区和两江四岸治理提升范围内的墙面广告只允许分别在建筑18层或55米以下,6层或30米以下和12米以下的实墙面上设置,占比分别不超过可设实墙面积的30%、15%和10%;住宅建筑上禁止设置户外广告。
⑷制定重要节点、重要区域、重要时段广告设置管控细则。以图则方式对户外广告位置、形式、尺寸、色彩、动态、照明等要素提出了管控要求,指导详细规划和方案设计;对在公交、轨道车、船舶等交通工具上设置的流动(移动)广告设施也提出了管控要求;鼓励在重要区域设置与城市空间环境相适应的创意广告。
⑸严控楼顶广告。禁止在建(构)筑物楼顶、女儿墙、阳台上设置户外广告,避免对建筑风貌、结构设施的影响。
⑹严控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设施。该类广告设置前须做相关评估,不得形成光污染,宜采取刷屏形式播放无声广告画面,在22:00前关闭。
⑺构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编制体系。提出了“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和整治实施方案”两级规划编制管理体系。
一是明确《广告总规》为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是编制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及日常监督管理的基本依据。
二是中心城区(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应对辖区内的展示区和控制区开展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分批或整体)编制,报市城市管理局审定。同时由各区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实施方案,报市城市管理局备案;公共交通工具及其附属设施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由各业主单位组织编制,报市城市管理局审定;市管道路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由市城市管理局组织编制,按程序组织论证后报市政府批准。
(二)《市管道路广告详规》。
1. 规划范围。涉及四条道路沿线区域,长度133.5千米。分别为:内环快速路、渝遂高速入城段、渝都大道、渝航大道。
2. 规划年限。2021—2025年。
3. 规划主要内容。
⑴定设置距离。道路沿线相邻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距离大于1000米。
⑵定广告类型。以大型落地式广告、立体广告和创意广告等景观化、艺术化户外广告设施为主。
⑶划分设置区段。叠加交通安全、周边用地、景观视线、地形地貌等要素,推导出最佳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区段。
⑷定具体点位及设置要求。按照少而精的思路,将147处点位优化调整为68处,其中公益广告点位15处,商业广告点位53处。从空间分布上看,内环快速路点位44处,渝都大道点位14处,渝遂高速入城段点位10处,渝航大道沿线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户外广告。以图则方式明确广告位置、形式、面积、材质、色彩及照明等要素的管控要求,指导下步户外广告设施方案设计。
五、重要举措
(一)依法实施方案。《广告总规》和《市管道路广告详规》是重庆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的法定性文件,是编制户外广告设施相关规划及户外广告设置的基本依据。
(二)着力提升品质。明确户外广告设置位置、形式、尺度、材质、照明等规划要求,强化新材料、新技术应用,鼓励各区结合实际设置创意类和新型展示广告。让户外广告的经济功能服从城市的功能品质、建设形式服从城市的市容品质、显示方式服从城市的生活品质,为提升城市品质加分不减分、添彩不添乱。让城市更加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宜居宜业宜游,让“近者悦、远者来”。
(三)强化服务保障。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为市、区两级部门依法依规开展户外广告设施管控,构建“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和整治实施方案”两级规划编制管理体系。做到规划引领、先规后设、不规不设。统筹宣传、城市管理、交通、市场监管等力量,强化区县、部门、企业、市民各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文章来源于: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广告设置管理处